要注冊一個美國商標,一般的規(guī)則是必須先使用這個商標。注冊一般要求在商業(yè)中使用。那么,在商標尚未使用的情況下,怎么可能申請注冊呢?顧名思義,ITU申請(意向使用商標申請)允許申請人在商業(yè)使用之前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商業(yè)使用是指在銷售或提供相關商品或服務時使用商標。
如果申請人還沒有用自己理想的商標銷售過任何商品或服務,那么,意向使用申請是最好的選擇。通過提交意向使用申請,即使還沒有推出產品或進行任何銷售,也可以獲得更早的提交日期。這個較早的申請日期或“優(yōu)先權日期”具有一個重要程序優(yōu)勢,因為這樣的話USPTO(美國專利商標局)就不會使用后來申請人提交的類似商標的申請來暫停我們的申請。
在美國,商標權通常是通過在銷售特定商品或服務時首先使用某一商標而獲得的。意向使用申請一旦注冊成功,就可以獲得較早的商標權。
如果意向使用申請的商標成功注冊,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申請?zhí)峤蝗掌趯⒈灰暈樯虡嗽谏虡I(yè)中首次使用的日期。商標的這種“推定使用”意味著法律將申請人視為自申請日起就已經開始在商業(yè)中使用該商標。如果有人在我們申請日之后才開始使用該商標,這種實質性優(yōu)勢就變得至關重要。